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切实扛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以党建为引领,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持续保持责任河道干净整洁,12月7日,易门检察院党支部以主题党日为载体,组织全体党员及米苴村委会部分群众共30余人开展“清河行动”。
活动现场,大家热情高涨,充分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撸起袖子、卷起裤腿,拿着锄头、铁钳,对河道两岸杂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漂浮物进行清理。经过清理,河道环境焕然一新,也极大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下一步,易门检察院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全面贯彻“河长+检察长”制度,常态化开展好河道治理工作,让“清河行动”深入人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为打造美丽易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