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助力清河 共护美好河道——易门检察院党支部开展清河清漂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省委“三湖”保护治理专题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党建引领河湖保护治理,进一步提升河道面貌,永葆河湖生机,4月13日,检察院党支部开展“党建助力清河,共护美好河道”主题党日活动,联合县投资促进局及村组干部20余人对白龙河米苴段、白邑段、铁厂段开展清河清漂专项行动,推动河道治理工作常态化,用实际行动共同守护易门“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生态环境。
闻令而动,压紧压实责任。为确保清河清漂专项行动有力有序高效开展,3月23日下午,白龙河县级河长龚劲松同志到铁厂村委会组织联系部门及村组干部专题研究4月清河清漂行动,明确责任分工,在做好河面垃圾漂浮清理的基础上,要求抓好河道两岸环境整治,确保清河清漂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上下联动,营造整治氛围。按照“一河一策”原则,通过“党员+群众”相结合的方式,组织20余人开展专项行动,清除垃圾污物0.4吨,杂草0.2吨,清理河道3000余米。同时,在清理过程中加强对沿河群众的宣传教育,杜绝向河内倾倒垃圾、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发生。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及公益诉讼宣传,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清河清漂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使爱河护河守河意识深入民心,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优化管理,强化全程监督。白龙河县级河长龚劲松同志要求街道加大对“党建+河长制”和清河清漂行动的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前清理、后脏乱”的现象,着力解决好事关民生的问题。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议将清河清漂行动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范畴,通过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清河清漂专项行动取得的良好效果不反弹。
下一步,易门检察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党对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的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扛稳扛实河湖长制责任,以“党建+河湖长制”,发挥党组织在河湖保护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党组织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的强大清河清漂合力,让河道沿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为美丽生态易门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