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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开讲啦!——易门县检察院检察长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时间:2021-07-23  作者:普文杰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个规定”开讲啦!——易门县检察院检察长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为大力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进一步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从源头上减少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扰,按照县教整办要求,2021年6月21日,易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劲松到县纪委监委宣讲“三个规定”,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检察院领导干部参会,会议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赵旭同志主持。


龚劲松检察长对“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及违反“三个规定”处罚措施进行介绍,对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各类行为进行区分、列举,通过事实案例,加深参会人员对“三个规定”的认识理解。

龚劲松检察长强调,“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和律师等有关人员接触交往铺设了全程留痕、依法追责的“高压线”。通过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不仅为领导干部划定了“红线”,也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外部干扰的勇气。

龚劲松检察长表示,在落实“三个规定”中,有的干警认为只要依法办案,即使有打招呼、过问案件也无需填报,有的心存侥幸、犹豫不决,认为组织暂时没查到就不必报。作为新时代政法干警,要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如实主动记录报告,绝不是一般性的工作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要加大对“三个规定”解读、宣传力度,消除填报人员思想顾虑,逐步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司法责任追究,让司法人员从“他律”到“自律”,由“要我填”变成“我要填”,养成“逢问必录”的习惯。

赵旭书记强调,司法公正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事情,每一名公民都有义务为维护司法公正出一份力,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不仅要带头做“三个规定”的执行者,更要成为“三个规定”的宣传者、宣讲者,向社会传递不过问案件,司法机关也会公正依法办案的信号,引导群众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查询了解司法办案进程,在全社会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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